李敏 18501763637

机动工业车辆驾驶员控制装置及 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发布:2022-10-11 11:37,更新:2022-10-11 11:3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机动工业车辆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上使用的符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EC 80416-1;2001设备用图形符号基本原则第Ⅰ部分:初始符号的建立
ISO 80416-2设备用图形符号基本原则第⒉部分:箭头的形式和使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符号symbol
不依赖语言传递信息,视觉上能认知的图形。注,图形可绘制,印制或通过其他方祛制成。
4总则
4.1符号应如本标准下列各章条中所示。然而,对于用轮廓形式表示的符号,除个别另有说明者外,在实际使用时可加以填充,以提高其复制的清晰度和驾驶员视觉上的感知度。
4.2由于某些复制和显示技术存在固有的局限性,可能需要增加线条的宽度或对符号作一些小的改动。只要该符号在基本图形元素方面没有变化,且驾驶员易于看清,这种改动是允许的。
4.3为了改进图形符号的外观和提高其感知度,或者为了与采用该符号的设备在结构上相协调,可以对该符号的线条宽度作必要修改或对符号的边角进行修圆。只要该图形符号的实质性认知特性仍能保留﹐则图形设计者可以自由进行这样的改动。见IEC 80461-1:2001中第8章。
4.4实际使用时,所有符号均应制成足够大的尺寸,使驾驶员易于识别。关于符号适合尺寸的指南见IEC 80416-1。使用时,符号的朝向应如本标准所示,个别符号另有说明者除外。
4.5多数符号均采用模块化方法构成,即将不同的符号和符号元素合理组合,构成新的符号。
4.6如果符号表示一台机器或其零部件的侧视图,则假定机器在符号网格区内是从右向左运动的。如果符号表示一台机器或其零部件的俯视图,则假定机器在符号网格区内是从下向上运动的。
4.7控制装置和显示装置上的符号相对于它们的衬底应具有良好的对比度。对于大多数控制装置来说,应优先采用深底色配浅色符号。对于显示装置,可采用深底色配浅色符号或浅底色配深色符号,看哪一个方案视觉效果更好。如果改变了一个符号图像的配色(例如,由白底黑图改为黑底白图或相反),则所有的符号都应作同样的改变。
4.8符号应位于所说明的控制装置或显示装置上或在其附近。一台控制装置需使用多个符号时,它们相对于该控制装置的位置分布应该是,当控制装置朝着符号所示的方向运动时,该符号所描述的功能便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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